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资源优势互补,促进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,共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,现将星空(中国)一站式服务平台与台湾铭传大学2011—2012学年交换生的项目通知如下: 
      一、交流校信息 
      台湾铭传大学
      于2011-2012学年选派4名2009级优秀本科生(限经济学院、旅游学院、软件学院、生命学院、文学院、外国语学院)到台湾铭传大学学习相关专业,学习时间为一学年(即大三学年),学习期满时,由台湾铭传大学发给成绩证明。
  交流生需在本校缴纳学费,交流期期间由学校补贴5000元人民币/每人。赴铭传大学学费、书本费、住宿费、往返交通费、零用钱等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,预计每人/学年8万元人民币左右。
       二、选派标准:
      1.     政治素质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;
      2.     学习成绩优异,具有较强的、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;
      3.     思想活跃,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;
      4.     身体健康,能圆满完成访问与学习任务;     
      5.     满足具体项目要求的条件;
      6.     已交足星空(中国)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各项费用。 
  (注:报名人数每学院限报2名,请学院对报名人员排序。最终人选不按学院平均分配名额,采取择优录取方式并服从学校统一调配。)
      三、时间安排
      1. 公开选拔时间:6月21日—6月24日
  6月21日—6月22日,向所在学院递交报名表,学院审核排序(报名表可在本校国际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)。
   6月23 日下午4:30前,学院将申请台湾高校交换生报名表及排序表送交国际处614室(逾期不予补入)。
      2.面试:
  6月24日下午3点由学校国际处、教务处、学工处联合面试,之后报学校审批。
      3. 办理派出手续6月—8月
      4. 8月下旬—9月初赴留学院校 
      四、其他:
      1.     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违者取消其选派资格。
      2.     未尽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解释。
      3.     本次选派工作信息均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教务处和学工处网站       同时公布,请及时浏览。
      4.     联系电话:22867350
  联系人: 周老师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(处)
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
